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
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配备率达到98%,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检测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并具备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的环境条件。从事相关田间试验和饲养实验动物试验检测的,还应当符合检疫、防疫和环保的要求。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检测的,还应当具备防范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产生危害的条件;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经费;
1、近两年内的典型性检验报告;
2、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申请书;
4、机构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证明文件;
5、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证明、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
6、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与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目录);
7、已通过计量认证的,还包括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
注:本人对办理该事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我满足以上条件及要求
您申报的 【农产品质量机构考核系统申请表】的办件已提交,请您在“结果公示”模块持续关注审批状态,审批通过后,请及时到农业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事宜!
办理部门:省农业厅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27号农业行政服务大厅2楼208室
联系电话:0371-65918757/0371-65918752
交通指引:从郑州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经过7站,到达地铁紫荆山站;出站乘坐B50公交车,经过12站,到达农业路东三街站步行约230米,到达河南省农业厅。